管·喇叭 第十五周最不可错过的活动通知都在这里啦!
来源:医疗期刊    发布时间:2024-02-09 00:12:38

  1.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的通知

  2.学校关于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学院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的通知

  5.学院关于转发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学院关于2022年03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大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

  1.课程思政。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工作,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推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育人成效。

  2.课堂教学。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团队所承担课程获得优课优酬比例比较高。同等情况下,有承担全校性教学示范课程的优先。

  3.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显实效,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团队研课等教研活动(在网络教学平台有体现);重视对教学质量的监管与评价,及时总结交流。

  4.教学建设与改革。制定、落实课程教学品质衡量准则,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5.师资培养。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关注青年教师发展,重视培育学术梯队。逐步的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凝聚力。

  6.学业指导。关心学生成长,按学校规定面向学生开展课后答疑辅导等学业指导工作,学生收获大、受益面广。

  1.自我申报。2021年12月24日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附件材料(最重要的包含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教学检查、教研活动记录;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特色材料等能够对评优申报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2021年度内)。

  2.学院推荐。2021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校级评选。将推荐参选基层教学组织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联系电线,联系人:毛珣,)。3.学校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2021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发文公布。

  对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学校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文件核发绩效奖励。

  1.围绕“三全育人”,更新管理理念,工作态度认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2.准确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解决能力。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格外的重视,认真评选,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候选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3),并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五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联系电线,联系人:毛珣,.cn)。2.学校组织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选出5名2021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

  ,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推荐表》和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度本科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联系电线,联系人:毛珣,.cn)。(四)奖励办法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并发文公布。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

  各学院(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建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学校可申报的类型最重要的包含“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类,其中,“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六个子类型。

  三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浙发改社会〔2019〕377号)和省教育厅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有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2)。

  “产教融合联盟”和“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编制,主要内容有申报主体及协作单位情况、现实基础、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有关支撑性文件,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增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编制(见附件3)。

  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单位组织申报工作,其中,对“产教融合联盟”和“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不限额申报,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一流学科攀登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学科所在学院限报2项(需排序),其他学院限报1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提交学校教务处,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评审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上报。

  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初评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评选推荐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学校拟推荐教科学院徐云、季雨竹主编的《辅助沟通系统与应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ISBN 978-7-303-27629-5,2021年11月第1版)做申报,现予以公示。

  ,电子信箱:.cn。)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原文网址:4.学院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大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符合《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

  1.课程思政。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工作,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推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育人成效。

  2.课堂教学。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团队所承担课程获得优课优酬比例比较高。同等情况下,有承担全校性教学示范课程的优先。

  3.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显实效,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团队研课等教研活动(在网络教学平台有体现);重视对教学质量的监管与评价,及时总结交流。

  4.教学建设与改革。制定、落实课程教学品质衡量准则,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5.师资培养。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关注青年教师发展,重视培育学术梯队。逐步的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凝聚力。

  6.学业指导。关心学生成长,按学校规定面向学生开展课后答疑辅导等学业指导工作,学生收获大、受益面广。

  )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附件材料(最重要的包含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教学检查、教研活动记录;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特色材料等能够对评优申报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2021年度内)。

  2.学院推荐。2021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校级评选。将推荐参选基层教学组织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联系电线

  ,联系人:毛珣,.cn)。3.学校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2021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发文公布。(四)奖励办法对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学校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文件核发绩效奖励。二、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

  .cn)。2.学校组织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选出5名2021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四)奖励办法学校为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三、优秀本科生导师(一)评选范围

  1.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和尊重学生,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较好地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认真履行学校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在提高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抱负水平、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培育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各学院组织本科生导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推荐表》(一式一份),并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推荐表》和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度本科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

  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并发文公布。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原文网址:5.学院关于转发2021-2022年度浙江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建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学校可申报的类型最重要的包含“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类,其中,“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六个子类型。

  三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浙发改社会〔2019〕377号)和省教育厅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有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2)。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产教融合联盟”和“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编制,主要内容有申报主体及协作单位情况、现实基础、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有关支撑性文件,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增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编制(见附件3)。

  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单位组织申报工作,其中,对“产教融合联盟”和“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不限额申报,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一流学科攀登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学科所在学院限报2项(需排序),其他学院限报1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提交学校教务处,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评审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上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03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科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及以后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格外的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上班时间长,任务重,所需要的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相关材料。各阶段所需要的材料请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博A303办公室。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自行承担后果。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e、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不存在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f、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核检查表上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a、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在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打印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红章)或签名。c、以上1、2材料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为封面一起交到学院办公室博A303办公室。3.没有学术成果的同学毕业授予学位有学术成果要求但是暂时没有学术成果的同学,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的学位申请及论文盲审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由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学位委员会依据详细情况确定是不是能参加本轮的送审及学位授予工作。

  2.在论文送审前学院组织对论文进行预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请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进行论文排版。学院将在预盲审论文中检查格式问题,问题严重者暂缓进入毕业答辩环节。盲评论文中不需要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请在

  学院预盲审后请各位同学根据盲审意见和格式检查意见表做修改,在导师确认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后,方可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上传评阅系统的论文各位同学可自行到图书馆进行查重,图书馆会有以班级为单位的查重通知,请各班班长注意查看)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来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学生、导师、学院提交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3日上午10点前,工作流程如下:1、2022年1月10日

  学院资格审核检查通过的学生结合导师和学院预盲审意见,将修改后的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

  2、2022年1月13日下午15:00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3、导师提交论文后《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研究生秘书提交图书馆进行重复度检测和匿名检测,一般提交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4、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11月中下旬。(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的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学术论文的作者隐去;3、删除“致谢” 栏详细的细节内容;4、不要有空白页;5、上传版本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5、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经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1、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审查结果,填写《管理学院2022年春季申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报研究生院。

  2、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3、符合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填写《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学位申请表》“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后面页不需要学生本人打印出来,有学院统一准备,1寸照片请粘贴完成。

  5、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送审规则有变动,请各位同学注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一定要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位点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

  2022年3月上旬,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做全面审查。

  1、论文答辩前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交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

  2、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定稿申请表》1份及定稿后的论文交学院。

  3、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论文定稿整理到以“(专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如“(工商管理)论文题目(张三)”,电子稿统一使用Word格式和pdf格式,(注意电子稿和纸质版一致),原创性声明页需勾选签字,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3份,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4份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博A303办公室,务必在原创页上签好字。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新生专业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0〕33号文件及《2021级管理学院学生专业确认(含工商管理专业方向分流)细则》规定,确定了2021级学生第二轮专业确认拟录取名单,具体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校园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公告如下:

  12月21日(周二)14:00—14:15,地点:南大门。三、需要注意的几点1.本次演练模拟真实场景,校园将实施部分道路和人员管控,对于因演练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师生员工谅解。2.本次演练是一次应急演练,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支持、配合演练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3.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应急演练的师生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按现场工作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