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中介自揭论文发表期刊“版面买卖”内幕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3-10-24 17:23:33

  对于不同代理人的回答,曾经接触过多个代理人的小陈同学表示,收费价格实惠公道的杂志多属于不知名期刊,“纯粹为了让学生混个奖学金。”小陈还和记者说,很多代理人在生意做成后就会向“客户”吐露真言。

  “其实他们都知道学生发论文的用意,只要有一本印有学生文章的杂志就足矣,老师根本不会发现。”

  “必须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期刊的‘版面收费’都被归入‘买版面’,甚至是‘学术造假’之列。”苏忱,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昨天这样告诉记者。

  苏忱说,一些学术期刊为了收回成本,在发表文章时向作者收取适量的费用无可厚非,“但必要前提是,不降低评价标准,保证发表文章的质量。”

  而一旦背离这个前提,甚至以高额的“版面费”作为文章是否能发表的唯一标准,那么毫无疑问就有“买版面”、“学术造假”的嫌疑,“可现在的情况是,此现状几乎已成了学术界的通病。”

  据苏忱介绍,之所以出现买卖版面“学术造假”,根源实际上并不复杂,“目前来说,人文、自然科学等一些学科的学术成果的表现形式,仍一定要通过发表、出版文章的方式来实现。”而随着关注度的提高,买卖版面的需求也就日益增加,甚至泛滥。

  “相对国外来说,国内的学术造假成本确实相比来说较低。”苏忱说,且不说国外学术界通常只是把学者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的文章视为其“个人行为”,或者是“思想展示”的方式,就连相关刊物文章的审核和发表,国外也是很严格,“重要文章由全球范围的知名学者来评价、认定;花费在审核、鉴定上的费用也不菲。”

  此外,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出版社等都有相关的“反剽窃”软件,能够最终靠搜索关键词等操作,尽可能防止文章剽窃的现象,“然而据我所知,国内虽然也有相关单位在使用类似方法,但由于成本过高,仍然没有很好的方法对剽窃现象有效遏制。”

  苏忱指出,审核、识别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通过学术期刊发表文章造假的成本低廉,“‘造假’被发现的可能性小,投机成功的可能性却很大。”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一般都把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作为衡量科研能力,甚至与学位直接挂钩的评判标准,“标准的简单化、唯一化,也让不少学术界人士不得不参与‘买卖版面’。”

  苏忱说,虽然目前我国学术界有大量科研人员从事研究等活动,但却缺少一个有效的机制去鉴定他们的劳动成果,“就拿高校来说,有教育、社会服务和科研三大功能。”“教育”、“社会服务”功能都能通过招生等方式来进行量化,唯独“科研”功能,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大量用文字、传媒方式来表现。

  “不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就不能证明你做了研究,研究是否出了成果。”苏忱说,当科研人员,甚至是高校毕业生的科研能力、社会知名度、学术成果等,都不得不通过单一的“发表文章”来衡量时,“版面买卖”无形中也就有了市场。

  无独有偶,尽管不少学术界人士对以在期刊发表文章与科研能力、学位取得直接挂钩的做法,表示有违学术规律,但一旦真的取消这样的挂钩,究竟该以什么作为学术评价标准,则让他们更加迷惑。

  如果说造假成本较低、评价标准较大,无形中为学术期刊版面买卖创造了市场,那么,一旦买版面、发文章成功可能带来的连环效应、连锁利益,则是驱使慢慢的变多的人趋之若鹜的主要原因。

  “在国外学术界,即便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了论文,也并不代表太多收益。”苏忱说,相对来说,国外学术界的论文发表还停留在获得“精神利益”的层面上——学者可能因此获得学术界的认可、并由此实现其学术尊严、品位及追求。

  对学生来说,可以因此而获得学位、申请奖学金;对科研人员来说,则可能获得经济奖励、有升职可能,甚至必然的联系到其未来的仕途……

  也因此,很多时候,学术论文的发表不再是提高科研水平的一种方法,反而成为左右利益获取的重要砝码,“当一篇文章的发表,被附加了不止一种利益时,不惜花钱上各种期刊也就不奇怪了。”

  在苏忱看来,各种学术期刊的“趋利化”现状,加上监管缺失,是造成版面买卖日益公开,甚至由专人代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的大趋势是,各种出版机构将逐步走向完全的市场化。”而这也代表着各种学术期刊为了继续生存,必须要盈利。“面临生存压力的,不单单是一般的学术期刊,更不可思议的是很多一级期刊。”但专业化学术期刊,往往又存在着发行量小、广告较少的尴尬处境,“再加上市场有需求,出现以版面资源牟利的情况,也不足为奇。”

  同时,由于相关的监管部门并没有对“买卖版面”进行明文禁止,学术期刊的“版面买卖”现象,也就慢慢由暗流涌动,发展到了现在的明码标价。

  “适当的收取版面费用,是维系期刊生存的需要,无可厚非。”对于这一点,苏忱的观点是,国际上的学术期刊也会收取费用,但前提是不能把是否收费作为文章发表的唯一标准,“不能降低选稿标准,不能滥收费用,更不能因此丢掉学术道德和尊严。”

  当“发表论文”慢慢的变成了决定是不是能毕业、衡量是否科研有成的一道坎时,一味去要求学生、科研人员不可以通过“版面买卖”发表论文,在苏忱看来几乎不现实,“目前仅上海从事人文学科的就有1.6万余人,一年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超越2.1万篇,而全国范围内则达到20万,但期刊的容量只有那么少,要‘挤’上去很多只能靠买版面。”

  “一方面,可以由高层的管理部门,对这种现象进行疏导和规范。”苏忱说,由于学术期刊都是由不同机构、部门主办的,因此由某一个高校或某一个地区单方面对“买卖版面”进行整治或管理,比较难以操作,“可以由新闻出版总署等,对特别恶劣的买卖版面、滥收费情况等进行规范。”

  但同时他也强调,不能要求出版社、杂志社完全杜绝收取“版面费”,“这不现实,也不合理。”收费要有基本规则和一定标准、把学术本位作为第一需求,才可以做到平衡。

  “上海学术界其实也已经针对此现状进行了相应尝试。”苏忱透露,目前本市学界对知名专家、重点学科等采取“代表作制度”,“即对专家、科研人员的评价,从过去要求一定的工作时期内发表的论文数量,调整为论文的质量。”也就是说,从原来论文“越多越好”,改为论文质量“越高越好”,从保量走向重质。

  此外,包括复旦在内的本市部分高校也在尝试,对某些专业的学生“不提一定要公开发表文章。”

  但苏忱也坦言,这样的尝试要建立在带教导师、学生都能严格自律,保证论文质量,严格规范论文产生的过程,“所以推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